衛生署針對魚油有機溶劑的錯誤報導已經做出更正,並發佈在行政院_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上 (發布日期 2010-02-03)http://www.fda.gov.tw/faq.aspx?faqsn=903&keyword=&classifysn=129 



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說明:



一、市售某些魚油軟膠囊產品,其魚油滴在保麗龍上,發現有使保麗龍溶解現象,經查係因魚油中所含EPA(二十碳五烯酸)、DHA(二十二碳六烯酸)之「乙基酯」含量較高,而該等成分結構極性與保麗龍類似,因此會與保麗龍產生互溶情形,此為正常現象,並不代表這類油脂含有害物質或對人體有害。



二、 魚油一般由魚原料採取,多使用「煎取」或「煮取」等方式,而以「溶劑萃取」魚油者,在魚油精製過程中經脫酸、脫膠、脫色、脫臭等步驟加工後,產品中之有機溶劑早已不復存在,故魚油溶解保麗龍此一現象,並非有機溶劑所致。


趙藥師提醒:這類大部份是屬於食品只要產品不標人體器官或不涉及療效,而所含是何種成份.劑量..只能由廠商"自我管理"..????!!!這就是目前保健產品市場的隱憂...!因為有部份廠商魚油是使用大型魚類,為了節省成本可能使用有機溶劑萃取,與保麗龍原料聚苯乙烯(Polystyrene , PS)是否類似!(聚苯乙烯的化學穩定性比較差,可以被多種有機溶劑溶解)http://homepage.vghtpe.gov.tw/~osh/toxicology2.htm 請相關衛生單位應深入研究並修法,對使用的民眾才有保障!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光醫院眼科趙 藥師 主講葉黃素990323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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